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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IT部門最少幾個人?

作者:ITValue周應|編輯 / 日期:2011-09-26

有的大公司,IT部有幾十上百人不等,當然,也有的公司根本沒有IT部(也就是0人)。但如果一個公司有了IT部,最少幾個人呢?1個?2個?是按公司總人數的百分比?還是公司總營業額的某種函數?還是公司總利潤額的某種函數----那如果利潤額是負數怎么辦?

任何公司的財務部至少2個人,不管這公司人多人少,是否贏利,這好象是有法律規定的,那IT部呢?好象就沒有任何法律規定。

有CIO表示,回答這個問題的關鍵還是在于IT是一個成本中心,還是企業競爭力的核心。

谷歌的數據中心運維不外包還搞得很神秘是因為他們的數據中心是核心競爭力的一部分,Intel的IT把非核心業務外包,但是如何支持開發部門等等都是Intel IT給企業創造價值的地方,這些都自己留著呢。

如果IT為企業創造商業價值,并成為核心競爭力,人自然多起來。只是成本中心的話,人少一點也是可以理解。

周四陽認為,人力資源是去創造價值的。至于IT部門需要幾個人員,關鍵在于有多少的事情需要去處理,有多少的價值需要去創造,匹配之。

黃皇嘉認為,外包人力是必需算到IT部門的人力,有些部門基于各種理由,自己養了一些隱藏的IT人力,這些也都必需揪出來一起算。如果不這樣檢討,光討論IT部門多少人是沒意義的,事情總得有人來做。

再者,若IT可全數外包,那CEO、CFO等職位也是可以外包的,一家公司從上到下都可以外包,所以一家公司是可以完全沒有員工的。

王永偉認為,一個人有必要成立部門嗎?隨便掛到那個部門下面就好了。所以這個問題最好改成這樣:一個公司最少需要多少個ITer?回答這個問題需要結合企業具體的信息化狀況和IT策略,最少或許只需要一個兼職的就ok了,即使全部外包,內部也需要有人對接的。

劉曉軍認為,最少兩個人。獨立一個部門就存在工作需要協同,1個人不需要協同,所以不會存在1個人的部門(階段性缺編除外)。協同指的是部門內的,獨立成為一個部門,肯定是因為這個部門負責的工作屬于同一個大范疇,但是內部又有專業分工的不同,所以至少需要兩個人。如果兩個人的工作職責、專業要求完全相同,又不需要協作,那么一般而言會設置成部門下面的一個小組,沒必要單獨設立一個部門。

一些公司采取的對策是,和自己業務特色有關的全部是自己人,變為業務合作伙伴,每個事業部和業務部門都有自己的IT業務合作伙伴對應。其余的能夠在社會上找到公共資源的就外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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